(三)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落實農業功能區制度,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鼓勵地方在重點生態區位推行商品林贖買制度。健全地區間、流域上下游之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建立生態產品購買、森林碳匯等市場化補償制度。建立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補償制度。推行生態建設和保護以工代賑做法,提供更多生態公益崗位。
(四)增加農業生態產品和服務供給。正確處理開發與保護的關系,運用現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將鄉村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生態經濟的優勢,提供更多更好的綠色生態產品和服務,促進生態和經濟良性循環。加快發展森林草原旅游、河湖濕地觀光、冰雪海上運動、野生動物馴養觀賞等產業,積極開發觀光農業、游憩休閑、健康養生、生態教育等服務。創建一批特色生態旅游示范村鎮和精品線路,打造綠色生態環保的鄉村生態旅游產業鏈。
五、繁榮興盛農村文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
鄉村振興,鄉風文明是保障。必須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農民精神風貌,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
(一)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教育引導、實踐養成、制度保障三管齊下,采取符合農村特點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加強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建設。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挖掘農村傳統道德教育資源,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推進誠信建設,強化農民的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集體意識、主人翁意識。
(二)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立足鄉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來文化優秀成果,在保護傳承的基礎上,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斷賦予時代內涵、豐富表現形式。切實保護好優秀農耕文化遺產,推動優秀農耕文化遺產合理適度利用。深入挖掘農耕文化蘊含的優秀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范,充分發揮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眾、淳化民風中的重要作用。劃定鄉村建設的歷史文化保護線,保護好文物古跡、傳統村落、民族村寨、傳統建筑、農業遺跡、灌溉工程遺產。支持農村地區優秀戲曲曲藝、少數民族文化、民間文化等傳承發展。
(三)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建設。按照有標準、有網絡、有內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揮縣級公共文化機構輻射作用,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現鄉村兩級公共文化服務全覆蓋,提升服務效能。深入推進文化惠民,公共文化資源要重點向鄉村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支持“三農”題材文藝創作生產,鼓勵文藝工作者不斷推出反映農民生產生活尤其是鄉村振興實踐的優秀文藝作品,充分展示新時代農村農民的精神面貌。培育挖掘鄉土文化本土人才,開展文化結對幫扶,引導社會各界人士投身鄉村文化建設。活躍繁榮農村文化市場,豐富農村文化業態,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監管。
(四)開展移風易俗行動。廣泛開展文明村鎮、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遏制大操大辦、厚葬薄養、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加強無神論宣傳教育,豐富農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深化農村殯葬改革。加強農村科普工作,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養。
六、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
鄉村振興,治理有效是基礎。必須把夯實基層基礎作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確保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和諧有序。
(一)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扎實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抓鄉促村,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成堅強戰斗堡壘。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創新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穩妥有序開展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著力引導農村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建立選派第一書記工作長效機制,全面向貧困村、軟弱渙散村和集體經濟薄弱村黨組織派出第一書記。實施農村帶頭人隊伍整體優化提升行動,注重吸引高校畢業生、農民工、機關企事業單位優秀黨員干部到村任職,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健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制度。加大在優秀青年農民中發展黨員力度。建立農村黨員定期培訓制度。全面落實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政策。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嚴厲整治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征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